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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穿脚的鞋(第1页)

有了明确的DNA证据,对嫌疑人的审问工作可以不再受限于24小时。

因为他们一家四口都不承认犯罪事实,所以四个人都成为了嫌疑犯,警方能够随时提审他们。

李为把垃圾回收站的毛毯摆在他们面前,问他们如果从来没看见过苏倩,那为什么毛毯上会有苏倩的血迹?

一家四口,三人沉默,只有钱妙妙心理素质特别强,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这不是我们家的东西,我从来没见过。不知道你们是从哪个垃圾堆哪个阴沟里淘换来的,想强压在我家身上,门都没有!”

周以急了:“你看清楚这本来就是你们家的东西,跟你们家沙发上的一模一样!”

钱妙妙不紧不慢地反驳道:“一模一样的东西多了去了,连人都可能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更别说是生活用品了。就这样随处可见的毯子,你随便去大街上能买一卡车来!你凭什么说是我家的?警官,再没评没据乱咬人小心我告你们诽谤哦!”

周以气得火冒三丈,李为让赵西安把他拉出审讯室。

“钱小姐,你无论什么证据一概咬死不认的态度没有意义。你最多增加了我们破案的工作,却没有造成任何困难。任何东西只要想查就一定能查到,除去废品站老板的人证口供之外,还有你们无论如何都狡辩不了的生物证据。”

“这个毛毯如果不是你家的,为什么上面都是你们家的DNA?”

没想到就算在这么铁的证据面前,钱妙妙依然不为所动:“DNA又怎么样?上面还有你们警察的DNA呢!还有废品站老板的DNA呢!那是不是只要摸过这个毛毯的人就都是凶手啊?”

欧曼说过钱妙妙是大学辩论社的,无论打比赛还是日常生活中,她抬杠挑理的习惯都已经深入骨髓。

李为播放了废品站老板的口供和废品站的监控记录,村长一家人没想到过去这么久了老板竟然还留着监控!

铁一般的人证物证面前,他们终于松口了,不再咬死没见过苏倩,而是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钱妙妙改口说苏倩的确到过她家,不过是苏倩自己来下河营村旅游的,因为出门没做攻略,就想寻求村长的帮助,所以才去他们家。

钱妙妙和她家人像只变色龙一样,口供千变万化,每次都不同。

案子的进展也像牙膏一样,每次挤一点出一点。李为是个急性子,没那么好的耐心,好几次被这家人逼得都快动手了。

“我不想再跟你废话,少他妈跟我绕弯子!我问你为什么毯子上会有苏倩的血?你们把她怎么了?”

钱妙妙若无其事地抱着手看李为气得发火,她冷静的态度反而把李为衬得像个疯子。

“别生气啊警察叔叔,你要是把自己气死了,怎么帮苏倩申张正义啊?”钱妙妙嚣张地嘲笑道:“难道警察还想逼良为娼、屈打成招吗?”

看着钱妙妙挑衅的眼神,李为缓了缓情绪。

她就是故意激怒李为,想让李为盛怒之下做出什么违反规定的事情,好抓住李为的把柄,反将一军。

李为当然不能让她如愿。

犯人冷静,警察要比她更冷静,绝对不能被她的胡搅蛮缠带乱节奏,不能被个人情绪牵着鼻子走。

所以李为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再开口时已经恢复了往常的平静:“我24岁当警察,30岁当组长,六年来我经手过数不清的案子,什么样的罪犯都见过。”

“所有的罪犯刚开始都存在侥幸心理拒不认罪,甚至挑衅警察,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警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可无论他们怎么折腾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有冤申冤,有罪必罚。案子侦破的关键从来都不是靠犯人自己承认,只要有我穿这身警服一天就绝对不会放过任何犯罪。”

“好啊,那我等着看!”钱妙妙不可一世地冷笑道。

另一边,根据废品站老板的口供留在村子里继续调查的欧阳和欧曼查到:赵大明家的确花十万块钱买了一个媳妇,不过村里人没看见举办婚礼,也从来没见过那新媳妇。

一开始村里人都以为赵家“金屋藏娇”,媳妇害羞不肯出来见人,有好事的村民去赵家打探却被他家打了出来,骂村里人以讹传讹,压根没有的事。

赵家兄弟脾气暴,名声臭得很。尤其赵大明的弟弟赵小朋是个神经病,发起疯来连路过的狗都要踹两脚,村里没人敢惹他家。

再加上过去这么久的确没有看到赵家有新面孔出现,所以村民们一致认为是无聊的人嚼老婆舌。

一问这件事传出来的时间,正好是两个月前。

苏倩失踪,赵家买妻,两件事的时间对上了,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一起。

赵老爷子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后来原配妻子跟一位来村子里卖针头线脑的小贩跑了,留下哥哥赵大明和脑子有问题的智障弟弟赵小朋相依为命。

赵大明五年前进城打工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两人结婚四年,生了一儿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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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朋因为身体缺陷一直找不到媳妇,跟哥哥嫂子住在家里。

如果赵家真的买了一个媳妇,那肯定是给赵小朋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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