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入到辩论阶段,刘彬发表个人辩护意见前,首先向受害方家属表示了忏悔,并表示道歉。
刑事部分审理完毕后,进行民事部分审理,即民事赔偿。由于,刘彬是翻斗车车主的雇佣司机,车主在商业险赔偿上投保比例较高,赔偿额高达500万元,保险公司也介入了民事赔偿部分的审理,很快几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案件审理结束。此时已经是中午12点40分了,但是参加庭审的众人也都松了一口气。
分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巩爱国陪同李朝阳在食堂吃了顿工作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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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阳已经安排人将其他考核项目审查完毕,考评组的五个人在今天开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置过程产生了分歧。
有人认为王宝林准备工作不充分,有失职行为。
有的认为王宝林沟通能力欠缺,不应该让刑庭选这件案子。
李朝阳听着每个人的发言,他很欣慰,这说明同志们认真了,用心了。
他最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同志们,我谈谈我对绥运大队,今天对庭审案件发生突发事件处置的看法。首先,说明王宝林队长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弄虚作假,而是由刑庭按顺序排庭的做法。其次,王宝林和绥远大队的临场处置所采取的措施很得当。虽然家属冲击法庭针对的是被告人,七条人命,七个家庭因为他失去了生命,但交通肇事罪是意外过失犯罪,不存在主观故意。绥远大队法警采取用自己身体来保护被告人的举动是值得提倡的。用催泪枪来制止冲击庭审的家属,不会造成伤害后果,是可以肯定的做法。最后,我要说的是,绥远大队对这个案件的社会危害和影响估计不足,事先预防评估不到位,导致产生了冲击庭审现场的情况,总之,我认为绥远大队今天的表现应给高分,我给93分。″
其余众人听完李朝阳的分析之后,都赞同李朝阳的看法。也都给了高分。绥远大队总体综合得分92分。
通过认真细致而且贴合实战的考核各大队总体综合得分排名是:第一名,西城区法警大队,综合得分95分。第二名,南关区法警大队,综合得分94分。第三名,陆远县法警大队,综合得分93分。第四名四个并列,绥远县法警大队、朝阳区法警大队、大安市法警大队、镇东县法警大队。第五名两个并列,东城区法警大队、东丰市法警大队。
李朝阳把评审考核的得分情况和排名结果报给了陆洪光。
陆洪光听取了绥远大队临场处置突发事件后,很是高兴:″朝阳,通过绥远大队临场处置突发事件就可以看出,咱们前段时间的培训和实战成果,法警工作不要停留在理论和书本上,要贴和实战,绥远大队的事,你发一份简报下去,鼓励一下。"
"按照省院总队的要求,咱们把前三个单位上报做为第一批达标验收单位,但是可以用第四名做为备选单位。"
李朝阳说:″第四名四家单位分数咬的挺死,不好选呐。"
陆洪光说:"要求是第一年达标按30%上报评选,咱们第一年完成达标工作的达到70%,省总队还能不高兴吗?你就报前三达标,后四个备选,由总队去平衡不就完事了吗?咱们也给他们安排点工作,出点难题,哈哈。"
李朝阳道:″姜还是老的辣。″
陆洪光说:″朝阳,你的关于参与执行死刑犯法警心理疗养的报告我看了,咱们以前光说提高法警待遇,但是法警心理疗养的规定却没有执行过,这次老苏的情况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报告上分两批来搞,我同意了,我马上向冯院长汇报让他批一下,这件事涉及到钱啊。"
李朝阳说:"上次哪两笔二百万罚款跟财政走手续了?"
陆洪光说:"冯院长找的分管财政的副市长和财政局长,答应给我们返回80%,现在已经到位了。"
李朝阳刚刚回到办公室,陆洪光就来电话了,让李朝阳取报告发文。
李朝阳立刻让毕永刚行文下发,他这里开始研究心理疗养的行程和疗养方式。
李朝阳制定了一套滨海市中院司法警察心理疗养方案。时间10天,费用每人4500元,这是他通过旅行社组织的每个人的报价制定的,云南游,旅行社每个人的报价3800元,余出的700元机动。第一期75人,第二期72人。每期都要成立组织,有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
李朝阳联系了自己大学同学,现任云南高院法警直属支队支队长的同学程刚,每期安排一次参观学习。
第一期李朝阳带队,第二期张华带队。
文件下发后,各院把报名名单很快报了上来,加上中院的人员第一期总人数75人,第一期中院支队领导层的有李朝阳、刘大利、沈中阳、潘丽丽、吴忠义。第二期中院支队领导层的有张华、白万利、毕永刚、吴小飞。
第一期总召集人潘丽丽、吴忠义。
第二期总召集人毕永刚、吴小飞。
三天后,滨海中院法警第一期心理疗养班启程,机票等事项都由旅游公司负责,李朝阳让潘丽丽和小吴与旅行社行程、餐饮都重新进行了确认沟通。
行程:第一天:昆明入住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