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挽情是被疼醒的。
此刻,她满身血污,浑身上下布满伤痕,甚至连经脉都受到损伤。稍稍动弹一下就能感受到那股钻心的疼痛,从指间牵扯着全身直至五脏六腑。
不出意外。
她穿越了。
开车途中因为刹车失灵而一头冲下防护栏摔下悬崖,连人带车炸了个粉身碎骨,然后一睁眼就穿进这样一个满身伤口的躯体里。
…看这架势,命运多舛。
但是人总得乐观一点。
比如现在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自己正躺在一个男人的怀中。
而且是个酷哥。
放在现代来说就是那种笑一笑就能让无数女生高呼“我可以”的酷哥。
眼下这位酷哥眉目俊朗沉稳,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些孤冷与清高。在垂眼看向她的时候,眼底冰雪消融,带着些温和清润。
对自己还挺温柔。
一路上,都能听见他用微带颤抖的声线,不断喃喃道:“我不会让你有事的,放心,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感人肺腑。
作为颜狗,沈挽情觉得自己还不算特别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捡了一条命不说,身边还多了个温柔体贴的小男朋友。
这待遇,作为一个穿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别动,画皮鬼的妖力还残余在你体内。”这位酷哥语气全是担忧,“挽情你放心,我这就带你去找风谣情,她一定会救你的。”
风谣情?
沈挽情一个激灵,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风谣情?”
“你又在同她置气,”纪飞臣的语气似乎带着些无奈,“她是我的未婚妻。以后,你再不可以同她乱发脾气了。”
未婚妻?
沈挽情:瞳-孔-地-震!
感情你不是我的小男朋友?
那你还和我搞得这么暧昧,这放在现代是要被挂微博空间转载八千条的。
沈挽情觉得信息量过大,她头痛欲裂,就连呼吸起伏过大,都能感受到撕心裂肺般的痛楚。
而就在这时,一块半透明的悬浮面板突然闪了出来。
只有她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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