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觉得这样的东西才是我们该制造出来的吗?要与时俱进!古龙说要骑最烈的马,我嘛要求不多,就制作最喜欢的模特!好,这次弄个进击的巨人好了,或者是孙悟空?最近大圣归来这部电影放映了,我还是弄个孙悟空比较符合……”
“也许吧。”
那人嘀咕着,要不是你是厂长他老板唯一的儿子,他肯定早就打死你几次了。
败家子玩意儿……
“我准备先关店一阵子。”范骅直接表明自己对于这件事的应对措施,“范范还小,如果他受到伤害就不好了。而且这件事估计警察也没办法。我们做生意的最怕贼惦记。”
李洛约却注意到对面的商店。
他指向那一个门可罗雀的铺子说:“看起来,似乎也是做服饰生意的。”
“是的。”范骅心疼地摸了摸玻璃上的裂纹,回答说:“那是杜老板的店,他们做的是一个小众品牌的快消品。以前我基本是拼不过他们,现在倒是不错。基本都往我这里跑了……其实我的东西我一直觉得比他那里好,有风格,又不俗套……”
俗话说同行是仇人。还是靠这么近的同行,营业范围基本一致,完全是死敌关系。就和一条街面对面两个同样卖茶叶蛋的摊主,两个并排装腿断行乞的乞丐,互相挨着的两家沙县小吃一回事。李洛约虽然不怎么喜欢逛街,可是他也明白,衣服在现在装饰的重要性早就大过于保暖和凉爽。一个人最重要的个人展示就在于衣服上头。
衣服代表品位、个人喜好。以貌取人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有的锋芒毕露,有的雍容华贵,有的看似普通却细节为王,有的粗枝大叶却搭配奇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衣服,与此同时衣服也代表了一个人的个性的延伸。这是小时候舅舅就教过李洛约的事情。要伪装自己,首先就要考虑好伪装成什么样的人。如果你想要扮演一个文艺青年,那么就不要衣服带柳钉或刺,若你想表示“谁他妈也别想惹我”大可以弄一个飞机头,一脸看谁不爽的样子——当然后果可能是被其他人不爽,继而被揍。有人说字如其人,其实衣如其人也是正理。
快消品衣物讲究简洁、跟上潮流,其中细节自然不是那么好。这也是价格决定的。
与之相比,喜欢设计的范骅却击中了不少人心里最在意的一点——私人订制。撞衫是一件并不开心的事情,独一无二的才是珍贵的。可以想象,一旦有人通过奇葩模特开始接触到这个有诚意的小店,那么对面的流水线产品看起来就是那么死板又可笑。
所以,同行之间见面实在不是一件好事。王不见面,见面必有一伤。
双赢还是在t里说说就好。
李洛约走向杜老板的店,在店门口他想了想终究还是走了进去。里头只有一个年轻的女导购员正在整理衣物,看到有客人强打起精神笑着说:“这位先生,请问需要什么样的风格的?”
“我就看看。”
这句话让导购员很受伤。不过她看起来也是受够了伤的样子,几秒钟后又继续回到了自己的整理节奏。
李洛约看到旁边玻璃上贴了一张还未扯掉的租售小条子。
他读了一遍问:“你们的店要卖吗?”
“是啊。先生你有兴趣吗?”
“我考虑一下。为什么要卖啊,这个地段挺好的。”
“这个……现在市场不景气,生意不好做嘛。”导购员自然不会说出实情,和他绕着圈儿。她找了一张名片递给李洛约说:“有购买意愿的话打电话给我们老板吧。你们可以慢慢谈,到时候记住提一提我啊。”
这是估计有提成。
李洛约点点头。
他注意到从范骅的店到这里只用十步,如果跑步的话更快。那么那个试图偷偷溜进“练旧”铺子里的少年,是不是就躲进了这个店里?李洛约朝杜老板的店里望去,这店比范骅的店可要大多了,藏个人太简单。或者直接跑到里屋去躲着,照样不会被发现。杜老板也有充分报复的理由——你这么搞,我都得卖店了。
然而真的是这么简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