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到了九零年,王重的医馆也关了门,文清华也从师范辞了职,在文清华的邀请之下,二人合力创办了一个杂志社。
二人根据出资的多少分配股份,王重占了六成,文清华只占了两成,剩下的两成,暂时归二人共有,等以后杂志社的规模起来之后,再将这两成的股份作为奖励,分给其他对杂志社有功之人。
三丽成功的考上了金陵大学医学系,正式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涯,四美还在高中苦苦挣扎,每天就是家里,学校,还有声乐老师家,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
原先的医馆的房子空了下来,王重就买了架钢琴,放在二楼,本来是想教四美弹钢琴的,可四美学习太过紧张,每天能够带上晨练和声乐课就已经精疲力尽了,没成想七七这小子在偶然一次听王重弹了一次《让我们荡起双桨》的之后,竟然对钢琴产生了兴趣。
七七的性子有些孤僻,虽然从小被四美带着疯玩,受四美影响,这份孤僻比起原剧情里要轻上许多,可正如那句老话说的一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或许后天的生活会对一个人产生很大的改变,但这个改变,有一定的上限。
七七开始跟着王重学习弹琴,开始跟着四美去找声乐老师学习唱歌。
当钢琴正式入门,能够自己独自弹出一首完整的曲子的某天,七七独自一人,坐在二楼的钢琴前,坐姿十分端正,腰身挺的笔直,双眼闭阖着,修长的十指灵活的在琴键上跳动,嘴角不知何时已经扬起笑容,七七已经沉醉在自己演奏出的那方世界当中。
似是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打那以后,七七变了。
因为小舅说,想要演奏出最美的音乐,就必须要有一定的文化底蕴作为储备,纵观古今中外,有哪个着名的音乐家是个连高中都考不上的学渣?
文化课是基础,一首好的曲子,或许是突如其来的灵光一闪,但势必离不开丰厚的阅历和一定程度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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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开始努力,开始用工,小舅说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记不住,背不下来,那就先写下来,抄下来,反复的看、读,一遍不会就两遍,两遍不会就三遍。
因为小舅还说过,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想起那天下午,吃完好吃的炸酱面,一家人坐在客厅里,小舅抱着吉他,一边弹奏,一边唱歌的情形,七七就忍不住幻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像小舅一样。
制衣厂那边的订单跟雪花一样,尤其是刚刚打通了香江和东南亚那边的渠道,马素芹现在恨不能天天住在厂子里头,吃饭也都是在厂子里的食堂,一个月能回家两三次就很不错了。
搞得王重夜夜独守空房,好在王重也不是那种下半身思考的人,马素芹不在,那就看书码字,打发时间。
正好杂志社刚刚开头,正需要作品来打名气,撑门面。
“小舅!”
王重在书房里正码字呢,忽然窗户外头传来三丽的声音。
“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早?”看着三丽,王重有些意外,要是往常,这个时候三丽应该泡在她们学校的图书馆里才是。
家里的医术基本上快被三丽给翻烂了,金陵大学怎么说也是金陵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学,就是在全国都能排的上号,图书馆里的藏书自然丰富。
“小舅你忘了?”
“早上出门前,二哥特意嘱咐我,让我今儿个早点回来,领着您一块儿去酒楼吃饭呀!”
王重扭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哟!都快四点了。”
“二强怎么突然想起叫我们去酒楼吃饭?”王重忽然皱起眉头,疑惑的道。
三丽摇摇头道:“不知道!”
“小舅你快点收拾收拾,我们一块儿过去,四美和七七待会儿下课了直接就去酒楼不回来了!”
说话间,三丽已经走进了堂屋,自打上了大学以后,西屋基本上就成了四美一个人的卧室,除了周末或者放假,三丽一般都住在学校宿舍,也是为了方便学习。
从堂屋径直进入书房,走到靠墙的书架边上,熟门熟路的从书架从上往下数第三层的位置取出一本蓝皮的线装古书,装进自己的手包里。
“小舅,我先去叫我爸,待会儿咱们巷子口集合。”
王重自然不会有意见,王重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把拖鞋换成布鞋,身上的背心外头套上一件蓝色的长袖衬衫,换好装备,看了卡外头,阳光任没有任何阻隔的洒在院里,取下墙上挂着的草帽,王重这才出了门。
到了巷口,扶着自行车的三丽和乔祖望已经到了。
“爸,你自己骑一辆车,我坐小舅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