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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妇女之友(第1页)

林牧之用清水洗掉了手上的伪装,微黄发白的皮肤再次恢复了泛有金属光泽的黑色。

但这双黑手之上,却是有一块区域已经发生溃烂。

对此林牧之摇了摇头,然后将其内的落金沙取了出来。

这是林牧之这一个月来做的一个实验。落金沙对于人体来说是有毒的,所以并不能用于修炼金钟罩。

看来若想继续修炼,还是得找到那传说中的地母精铁才行。

只可惜地母精铁此物被牢牢掌控在世家豪门等上层手中,哪怕一丝一毫也不曾流落而出。此等天材地宝,自然也不是用金钱能够买到的。

但林牧之却是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他能猎杀几名将金钟罩修得圆满的高手,能否利用他们的身体将地母精铁重新提炼出来?

不过这终究只是想想而已,此等高手又岂是他所能猎杀得了。

林牧之不再思考此事,而是一拳又一拳的打出,练起了金刚拳。

金刚拳与猛虎拳都以力量而着称,但两者的原理却天差地别。

猛虎拳是通过特殊方法刺激手臂肌肉,从而能够短暂的得到成倍的力量。但对身体的损伤却也极大。

金刚拳则是聚集全身力气于一拳之间,倒是与内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林牧之估计自己什么时候将金刚拳练到家了,也许才能有一丝可能掌握内劲。

虽然如今他已经掌握了碎星指,但能用此对敌的机会却是少之又少。

因为凝聚内劲需要浪费他绝大部分的精力,也就是说,如果敌人跟他势均力敌,就如那吴明远般,他根本无法凝聚内劲对敌。

只有对手比他弱,如清风酒楼的老板,他才能在对敌中游刃有余的凝聚内劲。

但以他的实力,就是不用碎星指,亦能轻松击杀那酒楼老板。所以碎星指的存在便极为尴尬了。

而且副作用还极大,也难怪并没有多少人修炼此功。

所以此刻林牧之便将重心投入到了金刚拳之上。

如果他能将金刚拳与猛虎拳的杀招结合起来,所能爆发的力量不会比碎星指差!

挥完一千次拳后,时间已至子时,林牧之准备洗漱休息,结束这忙碌的一天。

“公子请用茶。”这时,一妙龄女子端着茶水来到了林牧之的面前。

“这么晚了你还没睡,还有别公子公子的叫了,我此时的身份是你的弟弟。”林牧之缓缓说道,但还是没有接过女子的茶水。

他这人生性谨慎,脱离视线的水和食物,他都不会吃的。

而这个女子名叫李凤霞,是林牧之在一家青楼解救出来的风尘女子。

再加上在大街上随意找来的两名乞丐充当林牧之的父母,于是李大虎的家庭便组成完毕。

至于几人的路引及户籍,林牧之拿出了二百两银子,便轻松解决了。

“弟弟,让姐姐侍候你沐浴吧。”林牧之刚要脱衣洗漱,却不想李凤霞竟是突然半解衣裙闯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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