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刘天羽就早早起床了。
在洗漱完毕之后,他就给普莉姆留下了三个诺德皇家侍卫进行保护,并顺带为她留下了300至高金币,让她到阿克塞尔城去好好逛逛。
至于他自己,则是带着七个诺德皇家侍卫,前往了阿克塞尔城的富人区。
毕竟要去拜访阿克塞尔伯爵的话,总不能空手就去,那未免也太失礼了一些。
富人区位于接近城堡的街道处,相较于喧闹异常的外城区与鱼龙混杂的中心区,这里显得相当的安静。
而且在这里的行人,都穿着相当的考究整洁,甚至有些人出行也跟刘天羽一样带着几位随从。
只不过相较于全副武装的诺德皇家侍卫,他们的随从倒是更接近狗腿子的范畴。
不过这也很正常,谁平常出行的时候,会带着全副武装的精锐啊?
反正生活在富人区的人,不是大富就是大贵,就是二者兼备。
“这位少爷,生面孔啊!请问您是要购买贵重的商品吗?不是在下吹嘘,身为贵重物商人,整个阿克塞尔城的贵重物,我一个人就占了50%的份额!”
就在刘天羽纠结于,到底该在富人区哪家店铺购买见面礼的时候。
一个穿着考究呢绒,披着燕尾服外套,头戴绅士帽,身材圆滚滚的大胖子走到了刘天羽面前,摘帽行了一个标准的鞠躬礼。
“呵?贵重物商人?你倒是相当的有趣啊!在整个富人区,其他人在见到我身旁的护卫,不是绕道而行,就是小声议论。
你却大着胆子,直接询问我要不要购买贵重物,难道就不担心我是个喜怒无常的人吗?”
刘天羽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考究,却身材肥硕,导致整体看上去滑稽异常的贵重物商人,不禁乐了。
“商业,就是一场另类的赌博,虽说您的护卫看上去确实相当的危险,但是在下认为,在下可以给这位少爷您一个完全无法拒绝的理由!
而且在下相信,这位少爷您也会是在下一个绝妙的更上一层楼的机会!”
贵重物商人仍旧没有露出丝毫的胆怯,倒不如说,他的眼眸里还闪烁出了一丝精光。
“有趣,你成功的激起了我的兴趣,那么,带路吧!”
刘天羽瞬间就被眼前的这个肥胖贵重物商人给吸引了,于是,直接让他开始带路。
“您请,在下相信,在下的这件贵重物,绝对不会让这位少爷您失望的!”
贵重物商人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只是在前面开始带路前往自己的店铺。
…………
很快,刘天羽一行人就从贵重物商人的店里走出来,来到了一处浓浓哥特风城堡面前。
“这里就是阿克塞尔伯爵居住的城堡吗?不得不说,确实相当的气派,我的城堡跟他一比,简直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啊!”
注视着眼前的恢宏城堡,刘天羽的话里有一股浓烈的羡慕。
自家的暴风堡,无论是建筑材料也好,规模也罢,跟眼前的阿克塞尔堡比起来,那就是乡下农奴与城市贵族的区别。
不过,你的城堡很不错,但很快就会是我的了!
想到这里,刘天羽的嘴角不禁微微一扬,很快就走到了这栋充满浓郁哥特风的城堡面前。
阿克塞尔的城堡前方只有一座可供四人通行的吊桥,一旦敌人攻破了外城墙,守军还可以退到城堡继续进行坚守。
尖塔高耸、尖形拱门、大窗户,还有走廊外墙城垛上面的射击孔,毫无疑问,这是一座兼具美感与肌肉感的城堡,易守难攻这个词相当贴切。
想要攻破它要么正面猛攻,要么找到密道,要么就是内鬼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