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阻力,可能是家中正妻的反对。
如果有圣旨,那就不一样了。
至于庶人百姓嘛,由他们去好——有钱的想纳就纳,没钱的让他纳也不会纳。
当然,这道圣旨只是“指导性意见”,不具有强迫性。
为弥补这个不足,刘禅在刘璿的建议下,颁布了另一道诏令:益州八郡,想尽一切办法提高人口数量;
其中,人口出生率最高的郡,如果其办法适用于全国推广,如果能迅速增加全国人口,郡守可封为“公”,子子孙孙永远世袭。
这条诏令一出,朝中和地方官员无不震惊。
公!
“公、侯、伯、子、男”五爵,自周朝延续至今,能封“公”者寥寥无几。
就连刘禅的相父诸葛亮,也只是封的“侯”,而不是“公”。
此时的大汉,延续了不封“异姓王”的祖制,“公”爵就成为异姓功臣的最高爵位。
这条诏令,是在大军出发前十天颁布。
姜维看后,一笑置之。
他还是喜欢存金灿灿的金子,越多越好。
然而,姜维不在乎“公”爵,诸葛果、杨兰和柳沅却在乎。
如果了姜维封了“公”,她们就成了“公爵夫人”,万民敬仰。
经不住三位夫人的软磨硬泡,姜维只能苦想办法了。
问题是,生孩子这种事情,无法用强制措施胁迫百姓。
在姜维看来,人类其实跟动物一样:如果所处的环境太差,生育率自然会下降。
庆幸的是,合并后的“新广汉郡”,相较于全国其它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第一个优势,肯定是地理优势。
广汉郡紧邻成都,人口密度比其它郡高得多;
近两年,既迁来四万多陇右的青壮百姓,又迁来二十万武陵郡青壮百姓,可生育的百姓占比就更高了。
第二个优势,是百姓的生存优势。
由于此郡安置了新迁百姓,刘禅免除了三年的“国税”;
为吸引更多百姓迁来,为让新旧百姓不起冲突,姜维自掏腰包,免除了原有百姓的三年“国税”;
随着北雒渠与南雒渠的贯通,还有大批的粮田被开垦出来,郡内百姓的“人均田地”又比其它郡高得多。
结合这两条优势,为让百姓“安居乐业多生孩子”,姜维咬咬牙,把广汉郡的“地税”再降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