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怎么全是鹦鹉?”
点开后台。
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突然愣了一下。
在学法联盟专区。
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
讨论的内容,也是稀奇古怪,五花八门。
“鹦鹉,典型的攀禽,对趾型足,两趾向前两趾向后,适合抓握,鸟喙强劲有力,可以食用硬壳果。”
“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
“大家还不知道吧?捕猎野生麻雀,二十只以上,也触犯了刑法,将构成非法狩猎罪,属于情节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麻雀?闰土岂不是要牢底坐穿?我记得他没事就用谷子去抓麻雀,用钢叉去叉猹……”
“岂止是闰土,乡下老郎中抓蟾蜍做药,也涉嫌了非法狩猎罪,抓的越多判的越多!”
“别人拐卖个妇女,都没有判的这么严重,这些规定是不是有问题?”
“……”
看着这些内容。
马明只感觉大开眼界。
网友们科普的东西,他几乎没怎么听说过。
不只是鹦鹉,麻雀、青蛙、蟾蜍等,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猎捕数量一旦累计超过了二十只,将直接构成犯罪!
而这一类的普法……
在民间非常少。
几乎没有宣传。
这也导致,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事违法,甚至是犯罪。
乡下捕猎青蛙蟾蜍的现象,比比皆是。
这样说的话……
岂不是一举报一个准?
这仅仅是三有保护动物,鹦鹉这类濒危野生动物的量刑……
更加离谱。
一个帖子里讲解的案例,出售三只,居然被依法起诉了十二年!
“还好我不喜欢养小动物……”
看完了这些帖子。
马明心有余悸,默默想道。
……
滨海市。
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