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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朋小说网>重生后我给前夫当后妈 > 第七十一章 交换(第1页)

第七十一章 交换(第1页)

林菀烦躁地道:“你回去跟我爸说,让他快点。这什么鬼地方,我一刻都待不下去。”

律师看着她脸上被蚊虫叮咬出的几个泛着红的包,点头道:“小姐放心,我知道怎么做。”

林菀骄纵惯了,一向不把别人的死活放在心上,就是裴之行,他那么不识趣,撞他一样,又怎么了。既没死,也没残,最多受点惊吓,等她出去了,再好好跟他道个歉就完了。

追在裴之行身后这么久,就只看他冷脸,听他冷言冷语了,她觉得没意思了。

她有钱又漂亮,想要什么男人没有,何必一直倒贴呢。

裴家豪富,裴之行洁身自好,但让她委曲求全,那是不成的。

林菀皱着眉,没好气地道:“那个女人真是一点用都没有。”

秦攸不是秦家的千金,裴之行的生母吗,怎么就左右不了裴之行呢?

真是委屈她爸了,还得捏着鼻子对秦攸深情款款。

这律师是林梦乔手下的老人了,给林菀擦屁股收拾烂摊子也不是一回两回,可以说是非常了解林菀的性子。她一掀眼皮子,律师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更不必说她直愣愣说出来了。

不管是裴家,还是秦家,都比林家强。

秦攸是裴简的原配,虽然早早离了婚,但她的儿子裴之行在裴家地位稳固,裴家上下也没人轻视她。

林梦乔现编了一出对秦攸情有独钟的戏码,只是为了打动秦攸,让林菀拿下裴之行的路更顺畅一些。

秦攸信了林梦乔的那套鬼话,也如林梦乔预料的那样,极力撮合裴之行跟林菀。

但裴之行不是秦攸手里的提线木偶,他不喜欢林菀,甚至有些厌烦她。

律师看在眼里,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觉得:林梦乔还不如费点心,把秦攸给娶了,一样是跟裴秦两家做姻亲。

而林菀,他从一开始就不看好。

林梦乔还觉得林菀是他的小乖乖,没人会不喜欢她。事实上,林菀对男人多是游戏的态度,既没有真心,也没有耐性,裴之行可不是无权无势,任人欺凌的男人。若不是秦攸牵线,正常情况下,林菀都没机会认识裴之行。

看看林菀说的什么话,那个女人,一点用都没有。

再想想林梦乔因为林菀被拘留,裴家拒绝与之通话而在家中暴跳如雷,轻贱辱骂秦攸的样子,律师觉得这次可能真的要换个东家了。

律师听林菀抱怨一通,探视的时间就差不多了。

因为林菀撞裴之行的事实是清晰的,裴家拒绝和解,可操作的余地就很小了。

律师的建议是,不要有任何的对抗情绪,积极认错。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肯定会轻判,再加上缓刑,基本上不需要坐牢。

林梦乔不乐意,就算不坐牢,也会有案底,他的宝贝女儿,怎么能染上污点呢。

裴家不让步,林梦乔也不放弃,备了厚礼,终于请动了裴家世交里的一个在任高官,答应帮他说情。

不过,帮着递话的中间人有点儿不好让人知道的癖好,暗示了一番,林梦乔答应把林曜送过去。

能不能活着回来,就看林曜的命了。

林梦乔对这个儿子没什么感情,本来就是给林菀养的一条狗,能为林菀牺牲,是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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