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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体质(第2页)

“帅呀!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洲,白衣飘飘,犹如谪仙,不是很帅吗?”

“屁!”

华起和张平异口同声否决,前者道:“用枪才帅好吧,枪出如龙,七进七出,帅到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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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双刀才是冷兵器的巅峰!”

一旁,卫灵也跟着起哄道:“你们看看这根针如何?”

“用剑倒不是不行。”常威顿了顿继续道:“但练剑非一日之功,无法速成。这样吧,今天你先试试刀枪,剑我们这里也没有,以后有机会再说。”

“今天?我还要去上课呢!”

“我已经给你请假了,晚上要去围杀九眼蜘蛛,得提前做点准备。

“九朝啊,别去上学了,有啥意思,跟着我们杀异类吧,既能赚钱又威风,比上学有意思多了吧!”

“就是,这不是一个读书的时代呀!”

伏九朝笑了笑没有回应,自从异类降临之后,读书的人的确是越来越少了,但之前他还没有想要自己的路,再加上还有牵挂,所以就留在学校。

现在嘛,是该重新考虑考虑了。

“你想先试试刀还是试试枪?”

“枪吧,常队长一枪爆了光影怪头的那一幕至今记忆犹新,实在是太惊艳了!”

常队长嘴角不自觉上扬,他不喜欢别人拍马屁,但实话除外。

“走吧,我亲自教你。”

二人来到一个特殊的房间,有五六十个平方,很宽敞,房间内大部分区域都是空的,只有一个地方倒挂着许多靶心,小的只有指头盖大小,大的有巴掌大小。

常队长从一旁的架子上取出一杆长枪了过来道:“你可知何为枪?”

“请队长指教。”

“古之将军,用枪者居多,究其原因,就是枪大开大合,适合冲锋陷阵,枪,乃百兵之首!”

前半句伏九朝基本认同,但最后一句有待商榷,百兵之首从无定论。

“练枪,首先要有一颗无畏之心,敢于拼杀,不畏强敌,哪怕是万军从中,也要有取敌将首级的气魄。”

说着,常威一枪直刺而出,面前空气砰地一声炸开,这一瞬的常队长像是变了个人,浑身散发着猛将的威严,强大的气场压得整个房间沉重了三分。

“你试试。”

伏九朝深吸了一口气,并没有急于出手,而是兵器杂念转动枪身,某一刻双眸定格双手猛地突刺,这一枪并没有打出音爆,也没有多大的气势,但却让常威眸光微凝。

“你以前练过枪?”

“没有,我还是第一次摸枪。”

常威点了点头,虽然没有评价,心中却很是震动,因为伏九朝枪拿的太稳了,在刺出的那一刻更是将精气神汇聚到了一起,简直就是天生的枪手!

“不错,先练练出枪和收枪,像这样。”

一个上午时间,伏九朝都在重复练习一个动作,期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焦急和不耐烦,常威队长对他是越看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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