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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年少时跑过的一场马拉松(第1页)

鹿眠

1

我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走在还不太熟悉的街道上,寒风凛冽。我现在所在的Z市坐落在我国北方,这座城市的冬天全然没有南方的城市那般温柔。街道边树上光秃秃的枝丫,像是被遗弃的孩子,可怜巴巴地把手伸向天空。

我高二时,随着父母生意的调整从南方一所小城市转到了北方的Z市,新的环境新的生活跟之前相比的确好了很多,可我总会在深夜里望着这座城市上空被霓虹灯照得发亮的天空觉得很难过。

Z市有家很别致的书店,店名叫“马拉松”,我喜欢穿梭在里面木质的书架中,总觉得这样的自己就像一条鱼,漫无目的却又可以无比坚定地前进。

我在书架的一角看到了黄色的熟悉的封面,以及封面上龙飞凤舞的几个漂亮大字——《盗墓笔记》。

我轻轻抱住书,不禁笑起来。我记得在高一那年曾遇到过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儿,她理科很烂,总是喜欢在物理课上偷偷看课外书,她不喜欢言情不喜欢青春文学,倒是对武侠玄幻入迷。在大多数女生拜倒在郭敬明、韩寒的牛仔裤下时,她一个人加入南派三叔《盗墓笔记》的阵营。

我很幸运,像大多数小说里情节发展的那样,男女主角成为前后桌——我成了她的后桌。某天上物理课,我发现她又在低头看《盗墓笔记》,我悄悄探个头过去。让我没想到的是,由于我的一句“你在看盗笔啊”被讲台上的物理老师听见,她心爱的《盗墓笔记》就被没收了。

放学趁她在收拾东西我上前百般讨好,可她还是无动于衷。她收拾好东西自顾自地走出教室,走到门口处回头看了看我。我那时皱着眉头,一脸郁闷,她估计是看我的表情觉得搞笑,突然间就浅浅地笑起来,那笑容像新升的月牙儿一样,带着青春女生特有的明媚和无瑕,算不上什么倾国倾城,却也足够让我铭记于心,经年难忘。

2

很久之前,我在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想把所有你喜欢的东西全部都给她。我是一个很喜欢吃粽子的人,糯米的绵软似乎可以把所有忧伤都包裹在里面。

我曾经买过一堆粽子送给那个女孩儿,可她气呼呼地告诉我她看《盗墓笔记》的后遗症就是再也不敢吃粽子。

我笑着逗她,说我就是专门来帮你克服恐惧的呀!她瞪着我,细碎的阳光透过叶缝落在她身上,把她衬得像个发光的小精灵。

我不知道那条林荫道变得怎样了,阳光是不是还会透过叶缝儿恰好落在某个女孩儿身上,恰好又被一个少年看到。

最后她还是没有收我的粽子,我一个人默默吃掉了所有粽子,最后她还是转身同我分道扬镳。我在她反方向的路上回头,看她马尾在身后一晃一晃的,像是要极力撇清什么一样。

我偷偷咬了一口粽子,冷冰冰的一点儿都不好吃,那该死的糯米粘着我的喉咙,怎么咽也咽不下。

3

我不温不火地就这样过了大半个学期,直到有一天,我妈跟我说,由于她和我爸的生意关系,下学期我们要举家搬到北方的Z市。我妈说尽了Z市的各种好,我听着她的话,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个城市的车水马龙。

那个晚上我坐在床上听歌,心烦意乱时脑子突然闯进一个可怕的想法——我要表白,我要让她知道我的喜欢。

青春能有多长啊,我们能遇到多少个心动的人。所以总该为他们勇敢一次。

就是那时,我开始计划一场表白,和一场离别。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黑夜的人,我甚至偏执地喜欢夜里璀璨或阑珊的灯火。

我唯一喜欢的一个夜晚,是那个学期期末考前的一个突然停电的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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