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就是阿克塞尔城吗?自从上次来到这里,似乎都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记得当初十五岁成年礼过的生日,就是在阿克塞尔城的大酒店过的。”
时间来到第二天,都已经临近黄昏的时候,刘天羽等人终于看到了阿克塞尔城的城墙了。
第一眼看过去,阿克塞尔城墙的高度大约就有个10米左右,不是木制城墙,是纯石头城墙。
在城门口前有一座长8米,宽5米,可供5人并肩行走的吊桥。
在吊桥的下面则是一条揣流不息的护城河,不存在异常的味道,在不断地流动,所以这不是死水。
身为王国北部行省都赫赫有名的城市,阿克塞尔城还是相当有牌面的,占地面积2000平方公里,常驻人口2W,流动人口4W,拥有东西两座城门。
在这里酒店,铁匠铺,冒险者工会,雇佣兵营地,市场,教会等等可谓是一应俱全。
可以说跟阿克塞尔城一比,无论是人口还是设施,他的暴风镇那都是连提鞋都不配啊!
但是转念一想,阿克塞尔城毕竟是一座有百年历史的名城,而且在物产丰盈的同时,还没有天灾,发展一百年变成现在这样反倒是正常。
再看看他的暴风镇,那还是他从便宜老爹那里继承过来的,暴风领建立到现在连三十年都没有,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呢。
只要解决了天灾暴风与哥布林人祸,那暴风草原就是一片金灿灿的黄金宝地,他就算躺平了都没事!
“哈,好几年都没有来过阿克塞尔城,结果还是这么的热闹啊,哪怕是这夜市,热闹程度也不下前世的乡镇夜市啊!”
骑马行走在由大理石铺设而成的平整街道上,看着周围灯火通明,热闹叫卖的夜市,刘天羽感觉到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宁静。
相较于暴风镇的碎石路以及暴风草原上的泥泞路,阿克塞尔城里面的道路可以说是不要太好。
尤其是周围摆摊的这些小贩,道路两旁闪烁着夺目光芒的魔石灯,实在是太有前世乡镇的感觉了。
刘天羽骑着披甲军马走在前面,诺德皇家侍卫们跟在后面,最后面则是四匹狼拉着的奢华车辆。
如此组合,怎么看,怎么奇怪。
反正无论是原先热闹火爆的店铺,还是人来人往的行人。
在看到刘天羽以后,全都不约而同的避开了自己的身影,小心翼翼的打量着眼前路过的队伍。
他们不禁好奇,这得是哪家的贵族啊?这都已经快晚上了,还这么一副招摇入市的样子。
心里虽然塞满了疑惑,但是面对那十个彪形大汉,那四匹狼拉着的车,他们就算再怎么疑惑也不敢说出来。
看着周围安静下来的氛围,以及那些避之不及的行人,刘天羽扫视了一眼自己的队伍,随后耸了耸肩。
在城里打扮的这么招摇,他也没办法,总不能当街把身上的装备脱下来换掉吧!
“呼,终于走了,话说,这得是谁家的贵族啊?”
“不知道啊!不过光看那四匹狼拉着的马车,我就觉得相当不简单,似乎伯爵家的马车也没这么豪华吧!”
“你们就那么肤浅的吗?难道没发现,那十个男人才是最恐怖的吗?我感觉他们想的话,可以一瞬间就扭断咱们的脖子!”
等到刘天羽的队伍消失在了夜市区以后,好似被按下了静音键的夜市区再次恢复了音量,冲着路过的刘天羽等人议论纷纷起来。
在走过了热闹喧嚣的夜市区,接下来的就是小贩区了,这里显得相当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