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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单手举鹿(第2页)

“主要是免费,不领白不领!我要是不领的话,别人不是也会领吗?”

方浩一直很佩服曹操,这位“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枭雄,深合他意。

他甚至一直将自己比作方孟德,只是可惜生错了时代。

但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下人负我”,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

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时候,他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修士。

天赋卓著就不说了,还是个重生者。

现在的修为虽然不高,但是我师傅厉害,靠了个大腿。

我师傅的大腿有多粗,你知道吗?

不好意思,你所有的肢体加起来,也没我师傅的的大腿粗。

这样粗的大腿,方浩自认为除了自己以外,无人能够受此殊荣。

方浩在这转转,那瞅瞅之后,终于是确定了一处比较僻静的竹林。

这里很安静,他甚至都没有听到蚊虫的哼咛。

他拨开一根根竹子,视野也是逐渐开阔,前面是一大片空地,地下堆积着落叶。

还未到秋季,这里却落满了金黄色的树叶,方浩非常吃惊,却听到了一阵阵不合时宜的声音。

震惊,两只大型哺乳动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这样的事情!

实在是在挑战人类的底线,动物的极限。

这一切究竟是道德的扭曲,还是法律的枉顾?

方浩摇摇头,将这种想法抛之脑后。

他可不是标题党,不需要靠这样吸引眼球。

他通过这眼前这两只彩色的麋鹿,看到了无限的商机。

“从今以后,我允许你们称呼我方雪岩!”

方浩嘎嘎笑道,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将来掌握无数高手的隐私,然后靠此称霸天下,一统修仙界。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甚至很危险。

方浩的大笑,惊动了正在繁衍后代的两只麋鹿。

其中那只公鹿迅速调整了姿势,弓着身子,双目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只差最后一步,它就可以成长了。

它就可以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万人敬仰。

甚至它还幻想过,人们为它修建专门的神堂。

公鹿的鹿角迅速涨大,似乎要刺破云霄。

它的蹄子掘起大量的金黄色落叶,朝方浩冲了过来。

几个月前,它就用自己的鹿角,顶死了一位在这座山里捕猎的猎人。

猎人滴着血的猎刀,还被它埋在了自己睡觉的地方。

每天晚上,它就枕着那把刀睡觉。

方浩这才用雷目,瞧出了这只其貌不扬的麋鹿竟然也是一只妖兽。

只是妖气微弱,勉强算是一只小妖,只是可惜还没有进化。

自然不是方浩的对手

方浩侧身,躲过了公鹿的偷袭,右手按在麋鹿两只角的中间空白部分,左手则迅速抄起麋鹿的四只蹄子,将其翻了个底朝天。

方浩的不动明王功已经算是大成,力气颇大。

现在他的双手已经有了千斤之力。

在不动明王的加持下,方浩举起一只一百公斤的麋鹿,还是非常轻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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