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空岛的土壤格外肥沃,之前有刺激性气味儿污染,寸草不生。现在污染被净化,肥沃的黑土成为植物的温床。
生长速度非常快,目测,几个小时后就能开花。季琼瑰也不打算来回折腾,就在草地上盘腿而坐,拿出《锁链书》,用这段时间学习灵魂魔法。
季琼瑰腰间,挂着一把半透明的小斧头,用来砍断锁链。一阵鬼哭狼嚎后,锁链断了,他翻开书,继续读。
……
“果然还是看不懂啊。”
几个小时后,各种花苗抽枝发芽。季琼瑰放弃《锁链书》。
他挑了几朵开得最好看的,又摘了些尤加利、千层金和排草,搭配成一个花束,一路捧着,飞回城堡。
*
快到城堡时,季琼瑰撞见一行人,他们器宇轩昂,衣着华贵,他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其中一个穿白色礼服的人,容貌格外俊美,浅蓝色的眼珠仿佛将融的冰海、淡金色中长发如凝固的晨曦。他一手搭在侍卫肩上,从马车里下来。
他低下头时,金发从耳后滑落,映衬着面颊愈发雪白。阴沉沉的天气里,整个人仿佛都在亮着淡淡的辉光。
俊美男子只是下个马车,周围一群穿制服的侍卫,呼啦啦地拥上去,有的提灯、有的打扇、有的捧香炉。人虽多,但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那俊美男子举止娴雅,一看就是尊贵的人。季琼瑰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冷不防地,那男子抬起头,和季琼瑰对视。
冰蓝色的眼珠如一泓海水,温柔又深沉——只不过是早春的冰海,泡久些寒意刺骨。
察觉到俊美男子的目光,随从侍卫纷纷转过脸,看到不远处捧着花束的季琼瑰。
“什么人!为何不跪拜!”打头的侍卫喊道。
俊美男子伸手拦住他:“这里是琉德尼尔,秩序外的无主之地。他们不信真主,为何要拜我?”
他正是教会的宠儿、众生的神祇,被称为“至高秩序在凡间的化身”——圣灵之首莫利亚。
每一个时代,灵魂石无色透明的“圣灵”,大约有一百人左右,他们分散在世界各地,充当神殿的守护者。
在这一百人中,议会和教会共同商议,选出一位【圣灵之首】,把他供在皇城,受天下人尊敬。
圣灵之首一般有数不清的称号,比如莫利亚,又被称为“无垢之美”“焚脂净焰”“至洁至纯者”“云雾加冕的莫利亚王子”等。世人记不住这么多,简称为“莫利亚王子”。
选拔圣灵之首的标准很多,出身、性格、过往经历、魔法水平等等。
其中被考虑最多的一点,会让人觉得有些小儿科,甚至不肯相信。那就是容貌。
至高无上的圣灵之首,怎么能是一个看脸选出来的花瓶呢?!
但还真是。
圣灵最重要的作用是影响力、号召力,相当于会移动的神像。至于精研魔法,有法师塔熬秃了头的学者;上阵杀敌,有身强体健的粗人莽夫。
对圣灵的要求只剩下,活着,保持美观,受人朝拜。
虽说圣灵可以享受最优质的教育资源,魔法水平较高。但这点优势,在他们的影响力面前不值一提。
历代圣灵对此心知肚明,于是把注意力转移,专注于保养头发和脸蛋,以及如何在仪式上看起来更美。
长期以来,颜值是圣灵之间竞争的最有力武器,这也就让莫利亚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惯:看人先看脸,对方是不是比自己美。
很不幸,季琼瑰要比他漂亮一点。
王子殿下的神色冷了几分,他转念一想,长得好看有什么用,灵魂石若非无色透明,连和他比较的资格都没有。
于是莫利亚的神色缓和,微笑唇的弧度更加优美:“小精灵,你家在哪里?”